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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教管理组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

2009年12月17日 11:09:03 来源:山西省忻州市第一中学 访问量:957
政教管理组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
 
作者:政教处 文章来源:忻州一中政教处 点击数:1666

一、政教管理组长工作职责

政教管理组长是政教处主任工作的得力助手。政教工作分年级进行管理,管理组长的主要职责是本年级的公寓管理工作、学生的常规管理、思想教育工作。

 1、根据学校工作要求,制订本年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。学期末,对照工作安排做出学生教育管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。

2、抓好本年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工作,主要负责学生的住宿安排,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检查,本年级宿舍德育教师的聘任与管理,认真做好每天的宿舍点名工作, 学生宿舍的就寝工作。

3、协同年级组长落实班主任工作有关管理职责,每月召开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,交流情况和工作经验,研究并解决问题。每周定时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,通报宿舍考核情况和年级考核结果。

4、组织实施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评价。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方案,并及时反馈考核评价结果,班主任的考核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。

5、积极开展对学生的主题教育活动、社会实践及军训活动。

6、定期通过问卷、追踪调查、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,了解学生思想情况,分析情况、研究问题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二、政教管理组长考核办法

考核采用百分扣款制,基础分为100分,考核结果与工资津贴挂钩。

1、旷工一天扣100分;无故不在岗一次扣20分;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,以后增加一次扣4分。

请假一天扣4分,上班累计请假三次或请假三小时以上的扣4分,以后每增加一次扣4分。

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10分。对德育教师管理和楼层管理员管理不力,导致宿舍楼工作出现缺岗现象,每次扣4分。

2、对学生作息督促不力,学生不能按时就寝三天内得不到有效制止,12分。

3、学生宿舍点名工作管理不力,管理人员不查铺或学生有夜不归宿的情况而没有在2小时内发现的一次扣10分。

4、宿舍楼内公共财产有丢失而不能查明其原因,扣15分。

5、对宿舍内学生私拉电线、私自使用电器,私自换高瓦数灯泡,使用酒精炉等现象视而不见,管理不力,发现一次扣5分。

6、发生在宿舍内的诸如吸烟、打架、赌博、阅读不健康书报、在宿舍内播放CD等重大违纪行为,隐瞒不报一次扣10分。

7、所管理的楼层管理员工作失职,造成失火等责任事故一次扣除30分。

8、未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。

  9、因工作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,除扣100分外,视其情况给予处理直到停职。
编辑:郭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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